包头师范学院关于2024年招募10名银龄教师的工作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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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教育部等十部门《关于印发<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>的通知》(教师[2023]6号)及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转发<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>的通知》(内教师函[2023]89号)精神,为发挥广大退休教师的辐射带动、示范引领作用,现面向内蒙古自治区外各高校诚聘相关学科专业领域的高水平退休“银龄教师”10人,来我校从事教学科研、青年教师传帮带和学生学业指导等工作。按照自治区2024年“银龄教师”计划工作安排,现将我校2024年“银龄教师”招募工作公告如下。
一、招募计划
2024年包头师范学院计划招募“银龄教师”10名,具体岗位详见《包头师范学院2024年银龄教师需求计划表》(附件1)。
二、招募对象和条件
(一)招募对象
面向内蒙古自治区外招募退休的优秀高校教师。
(二)招募条件
1、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,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、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修养;
2、身心健康,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
3、具有正高级职称;
4、有丰富的高校教学科研从业经验,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力,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。
5、年龄不超过70周岁(1954年3月1日以后出生)。
三、薪酬待遇
(一)学校与拟聘人员签署聘用协议,聘期1-3年,期满考核合格且年龄、身体条件均符合条件者可申请续聘。
(二)聘期内享受年薪制+任务奖励:年薪10万/年(税前),按月支付;奖励额度根据拟聘人员所承担和完成任务情况协商确定。
(三)聘期内由学校提供人才公寓周转房,每学期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。
(四)聘期内由学校为个人购买商业意外伤害险。
四、聘期任务
1.聘期内须来校全职从事教研相关工作,通过课程教学、教学指导、课题研究、团队建设指导等方式,推动学校提升学科建设、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水平。
2.全身心投入学科建设,组建、带领学科团队开展教学科研工作。
3.承担学生培养工作,每学年应承担至少一门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,完成规定教学任务。
4.通过传、帮、带方式指导青年教师,承担培养所在单位或团队学科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任务。
5.立足学科前沿领域开展研究,参与指导、组织申报一项国家级高水平项目或取得其它有突破性、创新性的代表性成果。
(二)完成学院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。
五、应聘程序
(一)考核应聘工作由各学院组织,对应聘人员学术背景、科研成果、教学能力和岗位胜任能力等考核指标进行综合评判。具体时间及考核方式由学院确定。
(二)由招聘学院负责对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思想政治表现、师德师风表现审查和人事档案审核,对审查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予聘用。对有师德失范行为的实行“一票否决”。
(三)学院考核通过的“银龄”教师,提交学校会议研究。
(四)经学校同意拟聘的“银龄”教师,学校按照程序签订聘用合同、兑现相应待遇。
六、应聘方式
请应聘人员根据《包头师范学院2024年银龄教师需求计划表》(附件1)将以下材料打包发送至岗位列表中公布的邮箱,邮件主题及打包材料统一命名为:“姓名+银龄教师+从事专业”。
(一)《包头师范学院“银龄教师”应聘申请表》(附件2);
(二)个人自荐材料;
(三)学历、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原件扫描件;
(四)退休证或退休证明原件扫描件;
(五)身体健康证明(三个月内三级甲等医院体检证明材料)原件扫描件。
七、其它事项
(一)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包头师范学院教师工作部(人事处、人才工作办公室)人才科(师资科、师德建设科),联系电话:0472-6193035。
(二)公布招聘人数为学校2024年招聘计划,若某一专业招满,该专业招聘工作提前结束。
附件: